环境质量
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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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十一五”以来,我县紧紧围绕“生态兴县”战略,以水污染防治为重点,以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为目标,以创建重庆市环境保护模范县为载体,着力维护库区生态安全,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。

环境基础设施能力得到了提升。建成集镇污水处理厂12座、垃圾中转站2座、收运系统3套,村庄生活污水、垃圾处理站4个,日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.63万吨、垃圾处置能力175吨/日;县城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不断完善,建成城北污水处理提升泵站,新增扩容处理能力1万吨/日,污水处理量提高到2.41万吨/日,收集处理率达88%,县城垃圾处理场日处理生活垃圾提高到230吨,收集处理率达95%;在三峡库区率先取缔“一江四河”网箱养殖;启动实施三峡后续工作规划和重点流域“十二五”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。环境综合整治深入开展。加强扬尘、燃煤和机动车尾气污染专项治理,大力实施机动车“禁鸣”,推广清洁能源,天然气延伸到高阳、江口、南溪、凤鸣等乡镇,天然气用户达76467户,城区公交、出租车全部使用CNG清洁能源;开展城区餐饮油烟和建筑施工环境整治,实施县城道路白改黑工程,双江和青龙街道分别建成无煤街道和基本街道,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86%。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。完善工程、结构和管理减排三大体系建设,对工艺落后、产能低、破坏资源的20家非煤矿山、2家火电厂、6家水泥企业和1家塑料制品公司实施关闭;加强亿口鲜和博大实业公司等重点企业污染治理,新建各类污染治理设施392台(套),深化医疗废水整治,县城12家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安全规范处置,30余家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建成污染治理设施,超额完成总量减排目标任务。生态建设和保护成绩斐然。完成森林工程建设98万亩,营造林137万亩,植树1亿株,人工造林面积增长速度位居全市前列,荣获“重庆市森林城市”等称号;高标准建成龙脊岭生态文化长廊、伴江公园、天宫公园等城市公园;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8.9平方公里,加强龙缸国家地质公园等景区生态环境保护,土地退化指数不断下降。生态县创建正式启动。扎实开展生态乡镇、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工程建设,21个村庄连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基本建设;大力发展生态养殖,推进“生态家园”工程、“一池三改”、农业开发生态综合治理和测土配方施肥,建设户用沼气池8000户,建成市级绿色社区3个、市级安静居住小区3个、市级生态村2个、县级生态村56个。环境监管能力大幅提升。先后出台《云阳县环境保护督查办法》、《云阳县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实施办法》,环保工作齐抓共管格局基本形成;环境管理机构不断完善,增设环境应急管理中心和环境宣教信息中心,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1个,添置仪器设备150余台件,具备142项环境监测指标的监测能力,县环境监测站达国家三级标准,县环境监察大队达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西部一级标准;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预警应急体系建设,对51家风险企业实行台帐管理,建立环境风险源动态数据库,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。环境质量稳步改善。“一江四河”水质保持Ⅱ—Ⅲ类标准,县城和集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分别为100%和85%;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位居全市前列;县城道路交通噪声和区域噪声符合功能区要求;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6%,长江两岸森林覆盖率达到65%;建成区绿地面积680万平方米,人均绿地面积达34平方米。环境保护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肯定,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连续12年被市委、市政府表彰为一等奖,被命名为重庆市第一个环境保护模范县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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