云阳县教育委员会: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

  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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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7-13 11:04 点击量:



尊敬的家长:

您好!首先,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。

近年来,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,我县教育培训市场发展迅速,从事教育培训的各类培训机构日渐增多,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非学历文化教育类培训机构(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,培训范围是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等以“应试”为导向的学科培训),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,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,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,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。为切实保护家长和学生利益,在此温馨提醒大家:

一、谨慎选择培训机构。教育培训是一种市场行为,县政府不提倡、不反对家长把子女送到教育培训机构接受教育培训。但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(主要指语文、数学、外语等)有“超纲教学”“提前教学”“强化应试”等不良现象,还有校外培训机构发生无证经营、虚假宣传、违规收费、价高质低等现象,希望家长谨慎选择。县教委将根据专项治理结果适时公布校外培训机构《白名单》和《黑名单》供家长参考。

二、谨慎选择缴费方式。相关政策明确规定:培训机构以学期(不超过6个月)或以学时(不超过60学时)收取学费;不足1学期的,以实际教育培训周期为单位收取学费;培训机构不得跨学期、跨学年收费。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几年甚至数十年学费的,家长应心生警惕,拒绝缴纳并向相关部门举报,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走人等潜在风险。

三、依法签订培训合同。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培训机构依法签订培训合同。对合同中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,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,收费项目、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,双方的权利、义务和违约责任,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,尤其要细看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。

四、采取正当手段维权。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培训机构发生纠纷时,建议家长第一时间和该培训机构的审批部门取得联系,请该培训机构的审批部门出面调解,若调解不成功,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如对方涉嫌无证无照或有照但超范围经营的,建议家长按相关法规向主管部门举报。

为孩子减负是学校、家庭共同的责任,在此,我们呼吁各位家长,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,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,让孩子健康、快乐的成长。

查验培训机构有无办学许可证及真伪和校外培训教育机构出现了“超纲教学”“提前教学”“强化应试”等现象,请拨打监督电话:55138387。


云阳县教育委员会

2018年7月1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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